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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法律上如何定义性侵、强奸和猥亵?
1、猥亵:猥亵的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,以满足其变态性欲,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、搂抱、鸡奸等等。性侵:性侵的加害者以威胁、权力、暴力、金钱或甜言蜜语,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,或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。
2、法律分析:性侵是指发生性关系,成立刑法中的强奸罪;强制猥亵成立强制猥亵、侮辱罪。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采用暴力、威胁、伤害或其他手段,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。
3、性侵和强奸是两个在法律界有明确定义和区别的概念。性侵指的是非法侵犯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,包括性骚扰、强制猥亵等,其行为程度和性质相对较轻。
性侵是什么意思?
【法律分析】性侵害涉及各种非意愿的性接触和被强迫的性行为,包括强制性交、强迫亲吻、性骚扰、性虐待,露阴、窥阴等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被算作性侵害 。
“性骚扰”的近义词是“性侵”。两者都指涉及性方面的不当行为,都有侵犯他人身体、精神健康和人格尊严的意味。性侵涵盖的范围更广,包括别人不同意的性接触、非法逼迫、强制性交等一系列性暴力行为。
性侵和强奸不同。强奸是指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别的手段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性侵犯包含的就比较广了,只要是违背当事人意愿,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即可,至于是否异性之间不限,是否发生性关系不限。
强奸,又叫强制性交,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使用暴力、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。
强奸是怎么定性的啊?必须插进去才算强奸吗?插一下算强奸吗?
强奸罪,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,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在所有的国家,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。强奸罪具有以下特征: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。
法律分析:强奸行为的实施者通常采取某种足以使另一方无法反抗、不敢反抗或是不知反抗的手段,违背对方意志与其强制进行性交行为。
法律分析:通常认为认定强奸既遂与否应以插入说,即男女生殖器的结合为标准;但对于奸淫幼女之行为而言,其既遂的标准则应采取接触说,即只要双方的性器官接触,就成立既遂。
对于成年人来说,一般以插入作为既遂标准,对于奸淫幼女的,接触即为既遂。